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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2009

    MJ,在你死后才爱上你

    Michael Jackson走了快一个礼拜了。
    开始的那两天我在柏林,还没有太强烈的感觉。
    回来之后找了很多他以前的视频来看,看着看着,突然就爱他爱得不行。
     
    其实以前小时候也听过他的一些歌。
    可是那个时候资源贫乏,最多能听听磁带,很少能看到video的东西。
    MJ的歌如果看不到光靠听,感染力就少了80%,而且他的声线比较细。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能理解他为什么是全世界顶礼膜拜的神。
     
    现在我明白了,因为他几乎也快要成我的神了。
    这几天反反复复看他的MV和演唱会,不能自拔。
    最喜欢的表演是Live的Billie Jean,走完moonwalk双脚脚尖立地的一刹那,光芒万丈。
    最震撼的演唱会,当然是92年The Dangerous Tour在Bucharest的那一场。
    十七年前的MJ无论体力音色都是巅峰状态,那个年代的东欧粉丝也比任何地方都要疯狂。
    演唱会一开场就有人晕倒了,然后一直到结束,数以千计的人激动到人事不知。
    最后一首是Man In The Mirror,谢幕的时候MJ自己也疯了,满场都是歇斯底里的泪水。
    他真的是个神,我尤其喜欢他变白以后的样子,更加妖魅更加像一个神。
     
    MJ,在你死后才爱上你,在你死后,才知道我们失去了什么。R.I.P MJ.
    6/29/2009

    倒数计时开始

    简直是一个轮回啊。
    每次来德国到了最后两个礼拜就遏制不住地想回上海。
     
    还有十二天...倒数计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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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彻底不想动了,哪里都不想去了。
    之前订的斯德哥尔摩机票就让它作废吧。
    昨晚从柏林回来完全地歇了,接下来要大休+减肥。
    6/25/2009

    ZZ 《小团圆》书评

    《小团圆》对我来说简直要算张爱玲最不好看的一本书了。
    我尝试了无数次,每一次都没能耐着性子把它看完,全是中途夭折。
    到今天为止我也只是陆陆续续看了其中的一些片段。
     
    刚才在豆瓣上看到一篇书评,有些句子写得非常之好,于是转贴上来。
    另外还有《锵锵三人行》关于《小团圆》的一期节目,也谈说得相当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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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第真个花正好月正圆
     
    男人大凡曾被一个女人爱过,他一辈子都会神经兮兮的认为这女子会或多或少的想着他,这是男人普遍的虚幻,也是男人普遍的自恋。这一点若看不透,上则不能安排好自己的恋爱婚姻,弄的丝丝连连当断不断;下则很难心甘情愿心平气和的读完《小团圆》。
      
      上周从浅浅那里借来《小团圆》,入夜挑灯夜读,第一章竟致昏昏欲睡——人名太多。这是读张爱玲从来没有的经历。前日半夜与人怄气,打了一通电话给朋友诉苦,挂掉后余气未消,睡意全无,又捧起《小团圆》,从第二章始入佳境,看到不敢不睡觉为止。今天早上又看了两个多小时,一气读完。
      
      说是小团圆,其实真够团圆的,张爱玲从前小说散文以及她生命中的各色人物一齐到场,好不热闹。说这是小说,不过是换了名字的回忆录罢了。不必熟读她作品和深谙她八卦的人,都能知道比比是炎樱,邵之雍是胡兰成,文姬是苏青,燕山是桑弧,荀桦是柯灵等等。因为这些事情,都已经被他们讲过一遍了。这就是读本书极为有趣的体验,不同的人讲同样的故事,更不必说严浩那种两重改编之后的电影《滚滚红尘》了。
      
      比如文姬问邵之雍有没有性病的话,苏青的《续结婚十年》里早已写过。想必张爱玲也是读过的,所以也不惮拿来坐实这件事情吧。而桑弧与她的往事,我从前听到的倒都是温存有加,这次翻看,可知张爱玲并不喜欢他,而且,我觉得桑弧也是个自作多情的人。不过这些人与事,在她是记忆的边角料,在我是鸡毛蒜皮。我想看的,是《今生今世》的另一面证词。
      
      《小团圆》给我最大的感触,是我发现她一辈子无非记得两件事情:童年时光与一场有始有终的爱情。而且,前者能决定后者的模样。
      
      什么“要销毁的遗稿”,什么“自爆私生活”,统统都是炒作。这不过是一个女人晚年平白素淡,且略带意识流的回忆录。本来,《小团圆》的大部分篇幅并非写爱情,而是写童年。恐怕大多数读者都不怎么注意到她对童年的种种记忆吧,然而这却是我最感动的地方。
      
      她真是个内向的人,想得又比旁人多,童年的时候,她不过是各色成人裤脚边不被注意的小生灵。她的感受极少被长辈理解与尊重,这种隔膜又不是总因为年龄——她就是这样一个怪姑娘,像我下午偷学的一句方言“痴囡囡”(某人看到不许笑)。即便是这般一想起来就疙疙瘩瘩的童年,在她的笔下其实却极富温存。人只要年龄一大,想起童年来都会酸酸的,倒不全是为了无忧无虑,而是曾经的一个世界消失了,空留下飘忽的记忆和感觉。张爱玲写小说,取材绝大都是童年听闻和亲见的家事,现在看来,她一辈子也没有走出这些往事。
      
      事实上,我们也是如此吧,《小团圆》的大部分内容都给了童年,这是张爱玲的《追忆似水年华》。
      
      另一件事情,就是她与胡兰成的情事,这是一件说不清的事,既然说不清,那就只拣一样来说吧。胡兰成写好《今生今世》,是工工整整誊了寄给她的。我能想象,张爱玲读完之后,一定是好气又好笑,当然也很怅然有感的。自从当年张爱玲寄给他那张“我已经不再喜欢你了,你亦早已不再喜欢我了”的便条开始,张爱玲真的就不再喜欢他了。可他偏要写出来,抖出来,显出来,唯恐天下人不知道他胡兰成身为一介寒士兼汉奸,曾经和一代才女兼闺秀张爱玲恋爱过,不仅恋爱过,还把人家甩了。这样的人,纵然是真的余温尚存,半夜想一下也都会往事不胜寒吧。
      
      《今生今世》我当然爱不释手,爱的是那种虚伪的开出花来的文字,能把龌龊的事情也写的温文尔雅。是的,温文尔雅的男人如胡兰成,尤其喜欢跟其他的女人讲述自己的又华丽又干净的情史;粗犷一点的男人如我认识的不少人,则是喜欢跟其他人讲自己睡过多少身材相貌不一的女子。这其实是一样的,一样的不自信和一样的自恋。当然,这是男人通病,他今天不主动讲,明天被动着也会说出来。
      
      倒是《小团圆》里,把这件事情说的非常清楚,确切的说,是区分的非常清楚——当年我是爱过你的,但后来真的不爱了,前后不过几年工夫。你不必在《今生今世》里,把我前面对你的爱蒙在后面的不爱上,让读者非得透过这层爱的面纱去看我们的分手,这是你的不对,我张爱玲还不至于和你撕破脸皮的说我不爱你,但你也犯不着这样子来写我们。我爱你的时候,就是我摘下眼镜来被你吻的时候(在某个小说里,张爱玲早写过,但凡在人前摘眼镜,总有种脱掉衣服的感觉。),但后来我真的不爱了,真的真的真的。我们本不是恭王府戏台子上的大团圆,郎才女貌洋洋洒洒,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我们不过是《小团圆》。第九章里写的那场乡下祠堂里的社戏,“一个个都这么难看的”,好容易有个漂亮的戏子出台,可惜偏不是我。这样龌龊的平生,灰头土脸,烟尘满面,怎能跟戏文里的大团圆结局相比?你我能如隔世之人一般活到老已经够团圆了,不是吗?
      
      读《小团圆》到最后,看到这段话:“她再看到之雍的著作,不欣赏了。是他从乡下来的长信中开始觉察的一种怪腔,她一看见‘亦是好的’就要笑。”这是书中最直接的宣布,张爱玲不懂撒谎,更不懂云山雾罩的去把抹布变成绫罗绸缎。当一个女人开始还钱给旧情人的时候,他竟然连金钱的这层另类含义还读不懂吗?所以这句的确是她的真心话。
      
      《小团圆》写出了什么新东西吗?我觉得没有,因为我一直就是这样来看他俩的。我曾在一篇谈论《罗丹的情人》的影评中顺带着说过这样的话:“张爱玲聪明,自己仁至义尽,早早放手,一辈子也就过来了。至于是悲是喜,外人不足道也。”(这评论可能会发在近期《看电影》上嘿嘿)当时《小团圆》还没出版,自然是“外人不足道也”,如今出版了,我当然可以说,“古之人不余欺也”了。
      
      最后,我还想说,毕竟是张爱玲,行文之中,仍是常常可见那些细腻的描写与抒怀。虽然灵气几近全无,虽然与过去作品中的细腻之处常常重复(比如第273页她又说漂亮的男人经不起惯),但我还是时时被打动的。
      
      最后的最后,虽然我说了那么多男人的坏话,但是我得承认,这就是男人,贾宝玉和西门庆的区别不过是未成年和成年后。粗糙是男人的底色,一如温婉是女人的质地。如果一个男子不好色不吃醋不是登徒子,那么他才一定是个真正无情的人。
    6/23/2009

    有谁收留我么...

    地点:上海
    时间:七月初到十月初
     
    最近一直在纠结回国租房的问题。
    短租房很难找,长租房,我过不了几个月就又不在了。
     
    那天跟小兹鲁说我打算在静安区找个房子。
    小兹鲁尖叫一声,说,我要搬过来跟你住。
    接着他跟我YY了一下我回到上海之后我们要去哪些地方。
    我感叹了一下,这两年我仿佛不是生活在上海一样,严重out了。
     
    刚才跟老妈打了个电话。
    老妈又絮絮叨叨了半天,说你这次回来之后重点就是个人问题...
    她说你看谁谁谁都结婚了,谁谁谁每年都带男朋友回来,blahblah...
    我有点无奈,总觉得个人意志始终没办法和社会取向所抗衡。
     
    Seriously,有谁可以收留我么,三个月就好...
    6/16/2009

    浮光片影

    这次的中欧之行纯粹就是草草的‘践踏’游。
    以至于践踏了一圈回来,我还是觉得中欧很陌生。
    还有去完这次中欧我有了一个小结论——
    就是所有‘巴’字开头的地方我都不是很感冒,比如巴黎、巴塞罗那还有巴拉顿湖;
    所有‘布’字开头的地方我都比较喜欢,比如布达佩斯和布拉格...是不是有点小囧..
     
    践踏的第一站是维也纳。
    维也纳几乎是个空城,在它的downtown我都没看到多少人。
    不过即使人少,它还是很有大城市的感觉。
    我们租自行车在城里小骑了一会,那个时候刚好有风,很舒服。
    维也纳是需要再去一次的,大半天的时间真的是太少太少了。
     
    践踏的第二站是巅峰——布达佩斯。
    我和弗雷德很少有意见一致的时候,布达佩斯是个例外。
    所谓的浮光片影,基本上都是到达布达佩斯的那个夜晚留下的。
    宽宽的多瑙河上有好几座大桥,连接布达和佩斯,到了晚上灯火通明,各具特色。
    非常非常喜欢在链子桥上弗雷德帮我拍的那张照片,特此鸣谢。
    不过布达佩斯我倒不是很想再去了,既然是巅峰,就让它永远停留在这个位置。
     
    践踏的第三站是巴拉顿湖,号称是中欧最大的湖泊。
    为了看巴拉顿日落,我们在傍晚到了这个湖,湖边风很大,还没看完我就仓皇逃跑了。
    匈牙利果然还是发展中国家,这个景区搞得跟国内差不多,灯红酒绿噪声鼎沸。
    晚上我们就呆在旅馆,然后我在吁吁同学的全程解说下看完了音乐剧《悲惨世界》。
    之前Frank也跟我推荐过,一直没看,这次看了就暗想一定要去伦敦听一次现场。
     
    践踏的最后一站是布拉格,在此之前我们听了一路的《布拉格广场》...
    弗雷德的那本LP上说布拉格是欧洲的小家碧玉,可是为什么我觉得布拉格非常大气...
    只是看过了里斯本佛罗伦萨布达佩斯再看布拉格,我实在是审美疲劳了...
     
    好吧,这次草草的践踏游记就这么草草结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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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吁吁同学的食物和《悲惨世界》,感谢司机王麦。
    感谢弗雷德,以前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人见人爱车见车载,这次我也差点成他粉丝了...
    6/15/2009

    快要走不动了

    这次来了德国之后拼命出去玩,几乎没有怎么歇过。
    实在是很害怕停下来,一停下来就会想到这两年的事情。
    可是这样一直走一直走,我也快要走不动了。
     
    中欧的照片之后会放上来,游记不知道还要不要写。
    有点厌倦了这样走马观花似的出行,到哪里都是过客,还是匆匆的那种。
    刚刚开始对一个城市有一点体味,就要离开,真是了无生趣。
     
    不过也没有多想回上海,或者说本来想回去,想着想着又不想了。
    到哪里都不是自己的地方,虽然没有真正在漂泊,精神上依然过得流离失所。
    所以只能继续走,应该总会有一天我可以想明白,想不明白也可以忘记。
    6/7/2009

    城堡在燃烧

    昨天晚上去了海德堡。
     
    迄今为止我都没去过山上的那个城堡。
    昨天不知道是什么节日,城堡灯火通明,红澄澄的一片——
    远远地看上去,就好象城堡正在燃烧,安静地燃烧。
     
    后来还放起了烟花,烟火在山底升起,半山绽放。
    和一起去的一个美女互相拥抱,并亲吻脸颊,以此来纪念。
     
    看完烟花就一直在小酒吧里坐着,很小很精致的一个酒吧。
    在上海这样的地方很多,可是德国,倒是第一次见到——
    于是头一回觉得德国也是一个可以有夜生活的地方。
    有人一直在跟我推销柏林,说它是一个非常special的城市,值得一去。
     
    回家的时候下雨了,看了一眼城堡,几乎看不见了,大概燃烧的火苗被浇灭了吧。
    6/5/2009

    2009年6月5日

    到底这一切,什么时候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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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7日
    希望这一次,真的可以让我忘掉过去的事情,重新开始。
    5/30/2009

    全废

    我果然是个全废,这次去巴黎出差严重证实了这一点。
    其实今年的状态比去年要好,只是去年实在太废了,所以到现在还在收烂尾。
    回来的火车上一路都在想怎么办啊怎么办啊,我不想做个全废。
     
    除去工作的事情,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这次去巴黎几乎没时间进城。
    不过奇怪的是我对巴黎的印象开始好转,可能上两次去巴黎正赶上我最绝望的时候吧。
     
    很累,对前途突然开始有一点彷徨,这种蛀虫般的日子过了太久。
    读研的时候可以宽慰自己说读完就算,现在工作了,不能继续找同样的借口。
     
    刚才在mouse的blog上看到penny结婚了,真替她开心。
    同时心里有一点小复杂,觉得我离这样的生活越来越遥远了。
    5/27/2009

    四夜情怀

    第一个晚上是在科莫。
     
    开进科莫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街上到处都能看到人。
    突然就意识到自己已经是在意大利了,不是瑞士不是法国,是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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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晚上是在米兰。
     
    米兰是一座很魅惑的城市,对,是魅惑。
    几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上海的那个晚上就是这种感觉;
    在上海生活了这几年,第一次见到米兰的这个晚上,也还是这种感觉。
     
    米兰广场是第一个让我兴奋起来的地方,米兰大教堂前面的那个广场。
    当时坐在广场中间的雕塑旁边,看着教堂的方向,不时走过几个意大利男人;
    瞬间就热爱起来,热爱起这座城市,像几年前热爱上海那样热爱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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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晚上是在佛罗伦萨。
     
    佛罗伦萨的古老将它的浪漫演绎到了极致。
    在米开朗琪罗广场上看佛罗伦萨老城的夜景,旁边有情侣在亲吻。
    那个晚上脑子是空的,只觉得浪漫,浪漫就是这样;
    到了第二天白天,在老城里面穿行,又被它的古老和文化填满,满得受不了。
    真的满腔满肺都是人文的气息,一直想到巴黎,比起佛罗伦萨,巴黎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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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个晚上是在渔村Monterosso。
     
    到Monterosso的那天晚上我实在是累了,老地方一直疼,于是我想休息。
    开始的时候买了一块毯子,铺在沙滩上,坐着吹海风,看不断飞起降落的海鸟。
    不远处有人在准备婚礼,天色暗下来之后婚礼就开始了,新郎新娘坐着船在海边出现。
    再晚一点跑到海边的礁石上坐了一会,有歌声一直从婚礼的地方飘过来。
    那个时候一边是漆黑的大海,一边是灯火和人群,感觉坐着的礁石就是两个世界的边缘。
    快半夜的时候还在小镇上逛了一圈,终于安静下来,几乎只有海浪的声音,还有人在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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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想,如果有最心爱的男人,一定要和他一起重游意大利。
    我要和他在米兰的时尚长廊上shopping,shopping完去圣西罗看比赛。
    我要和他在比萨斜塔前面的绿草地上躺着,一人吃一个冰淇淋。
    我还想我们一起在米开朗琪罗广场看佛罗伦萨的日落,然后拥吻。
    还有,还有住几天渔村,晚上手拉着手散步,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做。
    5/19/2009

    两湖之间,沉静的狂欢

    Interlaken是瑞士的一个小镇,拉丁文的原意就是‘两湖之间’。
    它的一左一右分别是Thun湖和Brienz湖,在主街上还可以直接看到少女峰。
     
    这次去瑞士的线路是Luzern——Interlaken——Montreux。
    Luzern有个很意境的中文译名,叫‘琉森’,据说是瑞士最美丽的城市。
    我们没有一点惊艳的感觉,唯一留下印象的只有那块‘世界上最悲伤的岩石’。
    Montreux就在日内瓦湖边上,那里还有久负盛名的西庸古堡。
    去看古堡的时候天气极好,随便拍张照都感觉跟静物画一样,线条分明,刹那定格。
     
    所有最美好的瞬间,其实都发生在Interlaken。
    从Luzern去Interlaken的路上,我们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黄金线——
    然后期待已久的瑞士山水风景画之旅才算真正揭开了序幕。
    从Monte Carlo回来,我以为没什么地方可以打动我了,没想到这个结论下得太早了。
    那一次是近乎贪婪地去看所有的一切,把视觉触觉味觉听觉都张到最大;
    这一次则比较平和,黄金线上的美是无处不在的,而连绵的山水让人不自觉地安静。
     
    傍晚的时候我们在Thun湖旁边找了一块草地,趴在斜坡上玩小猫钓鱼。
    草地上有点凉,斜坡下面就是湖水,湖对岸是山坡和房屋,太阳慢慢在下山。
    所有的旅途劳顿,还有那些琐碎曲折,一下子全部得到了补偿。
     
    太阳落山后我们就回旅馆了,旅馆座落在Brienz湖边上。
    问老板娘买了两瓶啤酒,我们几个就坐在湖边喝,湖水和对岸的山都变成深色,十分沉静。
    喝完后看时间还早,我们就出了旅馆四处转悠,真的是一个静谧的地方,连走路声响都很清晰。
     
    走了一会突然听到了人声和音乐声,有一群人围坐着在喝酒,吃烧烤。
    我们以为是小酒吧,就冲过去找座位,结果那是人家的家庭聚会。
    可是他们还是招呼我们坐下,给我们拿各种酒喝,啤酒红酒还有一种叫Swiss Water的果酒。
    很热情的一家人,除了喝酒还烤东西给我们吃,我很久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烤玉米了。
    于是整个晚上一直在喝酒聊天听歌跳舞,到后来两个男生还和他们玩起了纸牌,谁输了谁喝酒。
    火光之中,每个人的脸都是红的,我跟Echo说我一度以为这样的夜晚只可能发生在意大利。
     
    第二天回去的途中我们又跑到Brienz湖旁边小躺了一会,实在是舍不得。
    最后终于要走了,我们就说还要再来一次,下次什么都不干,就在湖边吃喝聊天,玩小猫钓鱼。
    5/11/2009

    睡不好

    从南法回来后就没有睡好过。
    要不就是很晚睡不着,要不就是很早睡着了半夜又醒了。
    我都怀疑是不是南法有什么导致睡眠失调的病毒被我带回来了。
     
    最近发生了不少事情,家里的,身边的,我自己的。
    有些都不知道找谁说比较好,憋来憋去的有点难受。
    老朋友大多联系得很少,只是和penny说过几句,和mouse小聊过一会。
    mouse说我现在应该和penny比较谈得来,好像确实是这样。
    她还说上次我去北京的时候盛气凌人,我心里有点寒——
    她难道看不出来这背后是空的么,还是我伪装的太好了。
    我只是想表现得硬朗一点,证明我没有被打倒,没想到过头了。
    后来我又说我觉得她那次有点冷眼旁观,也许跟她科研上进入了一个冷静期有关系。
    penny大喜的日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要是能等到我回国最好了。
     
    有一次本来想找惜惜说话,结果他一句‘干啥’就把我噎回去了。
    不过偶尔会跟小胖说上两句,还有财主,财主同学快要来法国了,呵呵。
    说的最多的一次还是和冬冬,下次去北京就能见到她装修好的爱巢了。
     
    其实我现在也挺冷漠的,对人对事,感情上都很冷淡,没办法付出。
    我想我大概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过来,到那时候或许能真的‘盛气凌人’。
    5/7/2009

    Two Victories

    晚上看了巴萨和切尔西在斯坦福桥的比赛。
    我这个伪球迷心里是偏向巴萨的,这个大概和N年前的一期足球之夜有关系。
    球赛我就不多说了,看了的人都知道...可惜我还没能完全宣泄我的激动。
    一来是在别人家,二来是顾及到切尔西铁杆球迷Raymond的感受...
     
    另外一场胜利是我和房东之间的。
    我的洗澡水一直是个问题,来的第二天我就去交涉了,后来勉强好了几天。
    接着又不热了,我每次想冲个热水澡的时候都被冻得直哆嗦。
    某一天我实在是怒了,冲上去找房东,不过她不在,我就写了张纸条。
    虽然心里很火,但是我写得还是很客气,我就说水太冷了,我没法洗澡。
    她看到纸条之后跟我说,她让她老公去查了,热水显示的温度是不低的。
    于是我又试了一次,还是很冷,我只好又写了一张纸条,说我很难受,sick了。
    当天晚上房东和她老公都下来了,两个人一个拉着我的左手一个拉着我的右手,
    亲切慰问,说了一堆我听不懂的德语,然后对我不停微笑,搞得我像他们干女儿一样。
    当时我穿着睡衣,手脚刚好都是凉的,而且那天没吃晚饭,脸色很差,效果都出来了。
    后来我心想光说话也没用,于是带他们去洗手间,开了洗澡水让他们自己试。
    水当然是冷的,房东跟她老公叽哩咕噜说了一大堆,然后对我说一定帮我马上修好。
    走的时候她还抱了我一下,貌似心疼地跟我说你太瘦了,又生病blahblah的。
    第二天我就去南法了,回来之后水果然热了,我现在洗澡洗得很开心。
     
    奇怪的是这件事情之后房东好像对我好了起来。
    每天见到我都会跟我说几句话,比如抱怨她膝盖疼,比如她新养了一只小母狗Alice。
    昨天我打开冰箱突然闻到一阵异味,想起来韩嘉告诉过我这个冰箱不制冷。
    于是我又跑上去找房东,带她下来看,她闻到气味马上捂住鼻子,说一定找人来修。
    今天下午的时候人来了,他们用德语咕噜了一阵,然后房东跟我说:
    Sylvia,这个冰箱太旧了,不能用了,你的东西先放我那里,我帮你换新冰箱。
    我真是受宠若惊啊,接着她又带我去逗她的宝贝Alice,还去参观她的卧室。
    我心里有点飘飘然了,觉得这对我来说是个伟大的胜利,至少能洗澡有冰箱,满足了。
    5/4/2009

    此生难忘——蒙特卡罗

    我想说这绝对是我去过的最好的地方,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海水,那么蔚蓝那么清澈。
    我也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城市,那么白净那么明媚。
     
    一天之内我去了两次蒙特卡罗,白天一次晚上一次。
    第二天我甚至还想再去一次,走之前在车上差点就飙泪了,拼命看窗外忍住。
    回来的高速上,一路都是意大利的地中海风景,还有瑞士美轮美奂的秀丽山水;
    可是我已经没有办法被打动了,我依然在想着蒙特卡罗,想着摩纳哥。
     
    我也不知道现在我最难忘的到底是哪一刻。
    我记得在赌场里面看到的格蕾丝.凯丽的画像,大家都是多么爱她。
    记得在赌场正门口,白天那辆高调的法拉利和晚上那辆低调的兰博基尼。
    记得港口处停泊的豪华邮轮和星星点点的白色帆船。
    记得建在山顶上的皇宫,还有无论在哪里都能看到的蔚蓝大海。
    甚至记得那里弯弯曲曲的山路,半夜的时候开车下山,我整个人都有点抖。
     
    我们住在尼斯,在蒙特卡罗之后还去了一会戛纳。
    不明白为什么法国的城市永远可以促狭而小气,即使在海边。
    不过山上的EZE小镇还是让人觉得不枉此行。
     
    什么时候,能再去一次蒙特卡罗,再去看看那里的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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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注:首先bless小屁孩叶洲,希望他快点好起来;
              其次盛赞王mike,他绝对是吃苦耐劳技术一流的好司机。
    4/29/2009

    Canon & Zombie

    巴塞罗那是一个模糊的城市。
     
    看伍迪.艾伦的《午夜巴塞罗那》,想当然觉得这是一个充满情欲的地方。
    结果从地铁中出来,看到这个城市的第一眼,只是觉得克制而收敛。
     
    第二天去看奎尔公园的时候,突然下起暴雨,气温骤降,冻得人快要发疯。
    过了不到一个小时,雨停了,我们走在大街上找吃的,忽然间就艳阳高照了。
     
    在国王广场的空地上,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了用电子琴弹出来的卡农。
    去机场的大巴上,广播放出来的是小红莓的Zombie。
     
    真的是一个很奇怪的地方,就连教堂也让人晕头转向。
    高迪设计的圣家大教堂据说还要建两百年,巴塞罗那大教堂也正在修葺。
    这倒不是重点,问题是这两个教堂居然会和平共处于同一座城市。
    巴黎最著名的两个大教堂也是风格迥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巴塞罗那会觉得如此不和谐。
     
    最怨念的还是ZARA——
    这次去了ZARA的故乡,却连ZARA的门都没能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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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晚上的比赛,巴萨居然在主场和切尔西踢平了...
    4/28/2009

    败犬的平方

    败犬——
    30岁以上,高收入、高学历、事业成功但无感情归宿的女性。
    这种说法源自日本女作家酒井顺子的散文集《败犬的远吠》,
    探讨未婚女性及其生活,认定年过三十的未婚女性,
    无论事业上多有成就,在职场上多叱咤风云,
    只要未婚,就是人生战场上的一只败犬。
     
    ◎败犬的特征:
      1. 败犬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达到某种程度的收入。
    ——我收入不高
      2. 败犬很在意与异性邂逅的方式。 ——绝大多数异性我都懒得邂逅
      3. 兴趣狂热(舞蹈、旅行、乐器、手工艺成瘾症)。 ——没有对什么东西很狂热
      4. 败犬的装扮既不寒酸也不邋遢,斥资不菲、有品味正是最典型的败犬装扮。
                                                                                     ——我只能说我穿得算干净
      5. 生活模式类似老年人。 ——还好吧,老年人生活模式是咋样的...
      6. 既可怕又天真,嫉妒年轻人。——可怕我不知道,但是我不天真,羡慕年轻人。
     
    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被某男同事直指快要成为败犬了;
    接着他又对已婚的mandy说,你这样的叫做胜犬;总之不离犬字。
    我啼笑皆非,心想女人的价值难道就只能用有没有男人来衡量么。
     
    着实不爽,败犬也就算了,好歹事业成功,我简直比败犬还败犬。
    以前读书的时候没觉得男女差别有多大,工作了更是没觉得...
    很耀眼的男人总是凤毛麟角的,大多数跟女人比起来也不见得强出多少。
    可是为什么这些男人会有如此根深蒂固的优越感呢,真是匪夷所思...
     
    我不是女权主义者,很多自我感觉过好的女人我见了也烦得紧。
    不过‘败犬’这两个字还是惹到我了,听上去就是很不堪地垂头丧气的感觉。
    既然这是个男权社会,那么就对女人多包容一点,人生的战场远不止结婚这件事情。
    4/21/2009

    心花怒放 开到荼蘼

    林夕有这么一句歌词。
    怒放之后紧接着荼蘼,实在有点可惜。
    昨天翻了翻《小团圆》,果然有很多触目惊心的故事。
    张爱玲爱胡兰成爱得那般卑微,到底也是一片枉然。
     
    上周末和Vivien、Mandy还有小屁孩叶洲去了荷兰,现在是郁金香盛开的季节。
    我基本上没做什么贡献,除了来回各开了一半的车程。
    去的时候一路大雨滂沱,回来的时候是越开越深的夜晚。
    我发现还是在德国开车痛快,荷兰的高速限速,于是开得十分憋屈。
     
    在郁金香花园里面我彻底对颜色失去了感官。
    到处都是斑斓的色彩,到处都是,红的黄的蓝的紫的粉的白的橙的花。
    后来又去了花田,大片大片的花田,我怀疑普罗旺斯都有没有这番景致。
     
    荷兰的关键词除了花还有风,因为这里几乎都是平地,没有任何阻拦,因而风极大。
    我在那里的两天一直被吹得直哆嗦,看到阳光就奔过去,希望获得一点温度。
    去看风车的时候彻底被吹到冰冻了,心里在感叹到底是风车的国度,这风名不虚传。
     
    其他我就没什么印象了,阿姆斯特丹在白天是个很平平的城市,海牙的海滩也不值一提。
    心里惦记的只有那些怒放的花,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开到荼蘼。
    4/13/2009

    有点无语

    我现在有点郁闷。
     
    这次来德国跟上次住的截然不同。
    上次是个很小很小的房间,所有东西皆在视野范围以内,很有安全感。
    这次住了一个硕大无比的房子,大得不行,从卧室走到洗手间要半分钟。
     
    刚才跟新房东talk完,心情就开始不好。
    房东说我们德国女人洗澡从来不超过十分钟,德国的热水是很贵的。
    我心想老娘又不是德国女人,我住你的房子是付了钱给你的。
    不过我忍了忍没说出口,心想再说吧,老娘累了,十分钟就十分钟。
    跑到洗手间打算冲个澡睡觉,结果热水开到最大水都不热。
    我彻底受不了了,随便擦了擦出来了,打算明天去跟她交涉。
     
    我觉得这次这个房子实在是和我不match。
    基本上我不要求房子有多大,但是洗澡一定要给我自由,水一定要热。
    我怀念上次的那个房子还有房东,德国女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4/8/2009

    I've loved you so long

     
    最近认真看了两部电影,男女主角分别合起来就是一部《英国病人》。
     
    先是看了《朗读者 The Reader》。
    前半段几乎只是一部情欲片,等到Hanna不辞而别以后电影的高度突然就拔起来了。
    Ralph Fiennes的戏份很少,可是总让我想起《英国病人》,不知道为什么。
    比起今年得奖的那部奥斯卡最佳影片,我其实更喜欢这一部。
    不过也许之前的《辛德勒名单》和《钢琴师》很难超越,奥斯卡对二战也有点审美疲劳了吧。
     
    然后就看了这部I've loved you so long,法语电影。
    Kristin Scott Thomas其实也是英国人,可是法语讲得纯熟。
    欧洲的电影向来大胆直接,这次讲述的是一个杀死自己儿子的女人和她妹妹之间的故事。
     
    一开场,姐姐出狱了,一个人坐着抽烟,妹妹正在匆忙赶来接她回家的路上。
    两个人感觉很生分,但妹妹还是拥抱了姐姐,努力表现自己的欢喜。
    回到家,妹妹领养的两个小孩对突然出现的姨妈表示好奇和开心,妹夫则好像很有戒备。
    姐姐对妹妹家的一切还有所有的一切只是冷漠,不说话也没有笑容,只是喜欢抽烟。
    甚至于她在小咖啡馆随便找了个男人,上床后也没有任何表情,让人觉得压抑。
     
    慢慢地慢慢地事情在变化。
    姐姐和自己的两个小外甥女相处开始变得融洽,妹夫对她也渐渐开始接受和信任。
    她去找工作,不再只是得到一个'滚'字,开始有一些希望。
    妹妹的大学同事对她很有兴趣,想要约她出去。
    不过姐姐对于过去的事情始终缄口不言,还是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杀害自己的儿子。
     
    接下来工作终于找到了,她也开始跟妹妹的同事出去约会。
    有一天她和妹妹约好一起去跳舞,晚上两个人精心打扮后出发。
    在拥挤的人群中排队的时候姐姐突然崩溃逃跑并痛哭,可是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又有一天妹妹发现了姐姐床头的照片和一张病历单,病历单后面是一首小诗。
    照片上是一个小男孩——姐姐的儿子,诗歌是他写给他亲爱的妈妈的。
    妹妹找朋友看了那张病历单,朋友告诉她那个小男孩得的是绝症。
    突然获悉这一切的妹妹再也忍不住去质问姐姐,姐姐被迫着去面对掩埋了十几年的痛楚。
    身为医生的她一开始就知道儿子活不长了,她不忍心让他承受病痛,于是亲手结束了他的生命。
     
    电影的高潮就在这里,两姐妹都疯狂了。
    妹妹在呐喊为什么你当初不告诉我们,姐姐则嘶吼你们能做什么,你们能做什么。
    后来姐姐流着泪说一个孩子的死就是最大的监狱,你永远都没办法出来。
    尾声也随之而来,妹妹的同事在楼下叫姐姐的名字,姐姐犹豫了片刻应声了。
     
    这是一个内心强大的女人和一个内心柔软的女人之间的亲情。
    4/1/2009

    我的大爱——《东邪西毒》

    没有事的时候,我会望向白驼山,我清楚记得曾经有一个女人在那里等我。
    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跟我开的一个玩笑,
    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反而记得清楚。我曾经听人说过,
    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没有人能体会我是多么多么地喜爱这部电影。
    每次看到它听到它我都会热血沸腾。
    它的台词它的镜头它的音乐它里面的明星,都是极致。
     
    电影快到尾声的时候,大嫂身穿一袭红裙,落寞地对黄药师说,
    我现在只觉得什么都无所谓。
    以前我认为那句话很重要,因为我相信有些事一旦说出来就一生一世;
    现在想想,其实说不说也没有什么分别了,因为有些事情是会变的。
    我一直以为自己赢了,直到有一天看着镜子,才知道自己输了;
    在我最美好的时间,我最喜欢的人也不在我身边。
    如果时间可以重新开始该多好。
    这个时候她想通了,可是已经晚了。
    最后她郁郁而终,托黄药师把醉生梦死酒带给欧阳峰。
    黄药师带过去之后再也没找过欧阳峰,而欧阳峰最终还是回到了白驼山。
    这场三个人之间的纠结以大嫂的过世而告终,谁都不是赢家。
     
    黄药师是个情种,他一直暗恋大嫂也许是因为他一直没有得到过。
    可是桃花,他好朋友的妻子,他招惹了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后来欧阳峰去了一次盲武士的家乡,却发现那里没有并没有桃花。
    最后他说他终于明白那个地方本来就没有桃花,桃花就是那个女人。
    黄药师后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喜欢桃花,所以隐居桃花岛。
     
    这是电影里面最让我念念不忘的两段情节。
    那个时候的张曼玉还很年轻,那个时候的刘嘉玲真的面若桃花。
     
    今天是4月1号,今天是张国荣的忌日,今天晚上我要再去看《东邪西毒》。